旅馆杀人案,给了Zie初次尝试血腥快感的机会。当Zie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他便已经学会举着枪朝与他无冤无仇的人射出子弹,听他们哀嚎。这是为什么?到底是什么,让原本应该纯净得可以感应万物的孩子嗜血成性?Zie后来果然遂了自己的心愿,成了帮派老大。他可以一枪毙了自己的手下,只因为他话太多,吵得Zie烦;他可以随便抓两个孩子来打伤他们的手脚,逼迫自己帮派中新加入的孩子在同龄的两个孩子中间选择一个杀死,然后大笑着拍他的肩称他为兄弟;他可以羞辱同是黑人的男子,只因为这个男子的女朋友不愿同Zie跳舞。
仿佛Zie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啊!可是他在为他通风报信的孩子Steak死时替他拢上双眼,似乎他也有人性;他在Robert为他们拍完照后将相机给了他,因为他记得唯一的好友曾将它送给Robert。
一个备受人欺负的孩子难免会生出残忍的心理来。若是生活的环境是每时每刻都要提心吊胆的地方,孩子只有两种选择:要么躲起来,象Robert 那样乖乖地学习,彻底旁观混战;要么自己做老大。Zie选择了后者,我想除了众人所说的他野心勃勃以外,还有便是他藏在内心深处的恐惧。克服担心随时被人用枪指着的最好方法是先用枪指着别人。